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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一個七十年代青年回看搖滾/舒國治 (zhuan)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Sun Feb 16 16:34:47 2003) WWW-POST

一個七十年代青年回看搖滾/舒國治



(原文刊於1994年03月12~14日中國時報。)
(作者:舒國治,一九五二年生於台北市 七十年代起,在台北市過著半創作半又浪跡式
的都市生活。與許多七十年代君子 相同,在當時享受著台北近代第一波的波西米亞生態
。 一九七六年年尾,一本頗具搖滾意趣及地下情懷的周曆式記事本〞一九七七生活 筆記
〞 ( 張照堂主編﹑高信疆出資) 出版,其中的〞人名索引〞( 五百個人名, 八萬字篇幅
) 由他撰寫。 一九七九年第二屆時報文學獎,以〞村人遇難記〞獲散文類優等獎。)

搖滾樂久不聽了。壓根兒音樂己久不聽了。這一段時日也只是不絕斥的聽進 車聲﹑開門
關門聲﹑牆外步履聲﹑遠巷狗吠聲﹑隔鄰麻將聲等必然已在的聲響, 同時以此類聲響來
偶一覺察我自己對這時代的心內振擺反應。如此而已。倘若要 弄一張CD﹑放進唱機(
雖然至今我還沒備置 CD player)順著音符聽下去,然 後召喚起自己什麼樣的感受,似
乎再弄不來這習慣了。

從七十年代初迷聽搖滾樂(Bob Dylan﹑Velvet Underground﹑Tim Buckley)
到聽爵士樂(Thelonious Monk) 到聽 Villa-Lobos﹑Erik Satie,再到聽京戲( 余叔岩
﹑楊小樓)﹑聽胡琴曲牌(陳彥衡的〞柳青孃〞﹑〞小過門〞),聽彈詞 ﹑南管﹑劉寶
全的大鼓,到聽陳達﹑到甚至聽周璇﹑白光﹑吳鶯音的老流行歌曲 ,這路程在台北,或
許只需從中華商場的哥倫比亞唱片行往南走幾十步路到金門 唱片行。而時間則自七十年
代初直到七十年代末。

七十年代,是我聽音樂最密切﹑最篩尋的年代,現下想來,這種在33 1/3轉 速中,順著
圓片的旋轉而發想自己不止的思緒,必是對內心世界的無盡汲索,乃 不禁反映出那個時
代的外在情境何其不堪。

那是我音樂的覺醒年代,而這覺醒的起頭,自然是搖滾樂。而〞覺醒〞云云 ,似也意味
著好時光快要流過了,於是大凡純粹而縹緲流幻的音樂如Thelonious Monk聽久了竟會又
想聽一些有所依傍﹑有所拘循的曲歌(如 Dixieland Jazz ﹑ Zydeco之類),所以故事
歌﹑鄉野歌﹑民歌(Roll on﹑Buddy﹑So Long﹑It's Been Good to Know You﹑Saint
Louis Blues)有時又想找來聽,這種週而復始 之舉,最後很快步上漸漸不聽音樂的狀態
了。

回想七十年代台灣學子日夕與共的搖滾樂,是此一磚彼一瓦的記憶積累工程。 它會是那
些喧騰囂鬧﹑交雜一道的鼓聲﹑貝斯﹑哇哇器加上嘶吼嗓音仍舊殘 流耳中不去之印象。

是Paint It Black ( The Rolling Stones)這首歌琤琤迴旋的西他琴音伴和 著中華路鐵
路平交道的柵欄正要噹噹噹的降下。是冬夜台北的細雨下摩托騎士正 進入冷清的自強隧
道時所響起的Riders on the Storm ( The Doors)。是Helpless ( Neil Young) 的哀悽
小提琴前奏配出一撮撮正要趕赴考場的公車站旁﹑馬路上 的聯考學子的凝重臉色,那是
燠熱的七月一日台北。

是午後學生宿舍窗台上坐有打著赤膊﹑抱著吉他的少年那份寂寥。而他的腳 下遠處,不
管在北部﹑中部﹑南部,都是幾塊球場及一排排佇立的椰樹。

是張三打電話給李四,話筒中傳來李四房中的搖滾樂,而李四也自他的話筒 裡聽見張三
所正在聽的搖滾樂。

是此時或彼時,整個台北,經由空氣路徑 ( air way ),籠罩在搖滾樂中。 太多的人,
起床之後,睡覺之前,定要把整個人包在搖滾樂中。他的小房間如此 才安全,如此才是
閉鎖自得的防空洞。

是一張張詭圖怪色﹑剪拼萬變或繪或攝的唱片封面﹑是一幅有拉鍊的牛仔褲 褲襠 ( The
Rolling Stones 的Sticky Fingers )。也可是一根黃香蕉 ( 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是天空上飛翔著六七個有翅膀﹑面上有鬧鐘的Art Deco式烤麵包機,而麵包已經
跳起(Jefferson Airplane 的 Thirty Seconds Over Winterland) ,也是斑駁牆面排有
一幅老人背柴的圖像 ( Led Zeppelin IV )。 是黑底黃圖﹑強反差的一個雙手高舉作V
字型的人 ( Black Sabbath Vol.4 )。 是一張超現實的單人床,床單平整,只有人的臉
﹑手﹑腳浮出那像是流砂的平面 ( J.Geil's Band 的 Nightmares ) 。還有就是一個黑
人模樣的印度神立於正中 ,兩旁列滿印度眾神怪,手執各式法器,而眾像頭頂有數雙響
尾蛇頭,其上尚有 迷幻霞光射出 ( The Jimi Hendrix Experience的Axis: Bold as
Love )。或者 根本就是四個粗獷的放大人臉,分占封面的四格,濃眉緊鎖,髭鬚如戟 (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的 Bayou Country ),或是一個黑白的逆光背部 頭像,
側面露出一角口琴 ( Bob Dylan的 Greatest Hits Vol.2 )。

當然還是源源不斷的曲子,一首接著一首的唱道:
生來就是野的( Born to Be Wild / Steppenwolf )
曾在世界各地晃盪( Been All around This World / Greatful Dead )
找不到回家的路( Can't Find My Way Home / Blind Faith )
像一塊打滾的石頭( Like a Rolling Stone / Bob Dylan )
漫遊之人( Rambling Man / Allman Brothers Band )
我對著風說話( I Talk to the Wind / King Crimson )
當我的吉他幽幽的哭( 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 / George Harrison )
真希望你在這兒( Wish You Were Here / Pink Floyd )
驕傲瑪莉( Proud Mary /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 )
你是我生命的陽光( You Are the Sunshine of My Life / Stevie Wonder )
來吧( Come On / Jimi Hendrix )
點起我的火( Light My Fire / Doors )
被強光弄得睜不開眼睛( Blinded by the Light / Bruce Springsteen )
急轉的輪子( Spinning Wheel / Blood, Sweat & Tears )
十秒之內可達五分之三哩( 3/5 Mile in 10 Seconds / Jefferson Airplane )
你相信神奇嗎( Do You Believe in Magic / The Lovin' Spoonful )
邪惡月亮升起( Bad Moon Rising / C.C.R. )
它使我迷幻( It Stoned Me / Van Morrison )
在扯緊的繩索上( Up on the Tight Rope / Leon Russell )
我射殺了警長( I Shot the Sheriff / Eric Clapton )
他不重,他是我兄弟( He Ain't Heavy, He's My Brother / The Hollies )
是鋼琴一直在喝酒,不是我( The Piano Has Been Drinking, Not Me / Tom Waits )
來看我,感覺我( See Me, Feel Me / The Who )
你真自以為是( You're So Vain / Carly Simon )
你不能永遠要什麼就有什麼( You Can't Always Get What You Want / The Rolling
Stones )
星期一,星期一( Monday, Monday / The Mamas & the Papas )
我在等待我的男人( I'm Waiting for My Man / 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 )
我和鮑比馬季( Me & Bobby McGee / Janis Joplin )
我有了你,寶貝( I Got You, Babe / Sonny & Cher )
不是那麼甜的瑪莎羅琳( Not So Sweet Martha Lorraine / Country Joe & the Fish )
你打開我就像我是一架收音機( You Turn Me on Like I'm a Radio / Joni Mitchell )
加州旅館( Hotel California / The Eagles )
天己破曉( Morning Has Broken / Cat Stevens )
水上的煙( Smoke On the Water / Deep Purple )
電線上的小鳥( Bird on a Wire / Laonard Cohen )
再又登上路途( On the Road Again / Canned Heart )

等等這些搖滾史上令多少聽歌之士數十年後年仍感耳熟能詳的歌名。

現在來看七十年代的搖滾樂,有一種歷經時日淘洗之後的清澈,譬如說 The First Time
Ever I Saw Your Face ( Roberta Flack ) 的確比當年就不甚喜歡的 The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 Simon & Garfunkel ) 要耐聽。即使Flack 說起來比 Simon更像一個
唱流行歌的歌星。而要是 收音機正播出到 Don McLean的 Vincent或 Jim Croce的任何一
首歌,我多半會立刻轉台,經過了 將近二十年,他們的歌硬是不能扭轉原先於我之陳腔
印象。Harry Nilsson 的Without You ,奇怪 ,我從來都能在收音機中聽完。 Linda
Ronstant 我沒買過她的唱片,她唱的 Blue Bayou 現下聽 來確比我買過不少唱片的
James Taylor 的 Sweet Baby James要更能容於耳中。

歷經時日淘洗。是的,因此歌者仍舊屹立或已然倒下,是歷史的工程使然。 也於是七十
年代末期以後的搖滾樂我不再聽,是歷史的工程。所以我不熟悉 Sting ﹑Talking Heads
﹑Sex Pistals ﹑Dire Straits﹑The Clash 等人的音樂。 Bob Dylan 在 Desire 之後
出的唱片我就再也沒買過,是歷史的工程。

整個八十年代,我根本停止聽搖滾樂了。 如今,在九十年代,回看這頁繽紛璀璨的搖滾
樂,竟然會是那些當年頗欣賞,現在卻很沒好感的團或歌者,如 Jethro Tull﹑Leonard
Cohen ﹑James Taylor ﹑Rod Stewart 。

是那些當年原就無意細聽暇品今日仍沒有餘裕願意給它的團或歌者如Chicago ﹑Kansas﹑
Joan Baez ﹑ Poco﹑Uriah Deep。

是那些當年就很喜歡現在還很滿意的團或歌者,如The Velvet Underground﹑Tom Waits
﹑Tim Buckley ﹑ The Grateful Dead ﹑The Doors ﹑Bob Dylan 。

是那些以前不那麼深愛現在回想卻滿喜歡的團或歌者,如 Jimi Hendrix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King Crimson﹑The Rolling Stones。

是那些當年尚感可以卻幾年後便再也不想去記憶起他們的音樂究竟是好或不好的一些團或
歌者,如 Fleetwood Mac﹑Mott the Hoople ﹑Moody Blues ﹑Mothers of Invention﹑
Alice Cooper﹑The Who ﹑The Incredible String Band。

是那個當年一直不致不熟悉卻又不怎麼喜歡今天更是完全不會提起興趣去注意的團, The
Beatles。

是那首以前覺得唱得不錯現在認為很矯情﹑吉他伴奏也匠氣死板的Summertime ( Janis
Joplin )。

是歌曲在歌手之間的互相詮釋。

Bob Dylan 唱 Gordon Lightfoot 的 Early Morning Rain ,較之原作者或 先唱者
Peter, Paul & Mary 更能流溢出晨雨的離愁。 Jimi Hendrix 唱 Dylan 的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有一份更詭情的氣韻。Hendrix 說他一聽到這首 歌,就極興奮,覺得這
就是他一直在找尋﹑想寫出的的一種歌。而他唱的另一首 曲子 Wild Thing ,也曾是
The Troggs 合唱團的名曲,也因他的沈暗唱腔﹑他 的迷藥音符,顯得更絕異。事實上
Hendrix唱別人的歌總是唱得極好,他自己就 說他的團唱 Cream團的 Sunshine of Your
Love便要演唱得比較好,而這話也的 確不是蓋的。八十年代中期我在美國的蕩遊旅程裡
偶然迷上了兩首我早年即熟聽 的五十年代末期老歌,一首是 Love Potion No.9 ( The
Clovers 及The Searchers 皆唱過) ,一首是吉他演奏曲 Sleepwalk ( Santo & Johnny
) ,我想假如Jimi Hendrix 來唱及彈奏它們,一定會是絕品。Tim Buckley 甚少唱別人
歌,在倫敦 演唱會中他突然在自己曲子 Pleasent Street後面即興的嘶唱道:Cause you
don't really love me, You just keep me hangin' on.──原來他唱的是 The
Supremes合唱團的 You Keep Me Hangin' On ,一首我聽過好幾次卻都不會很留 意的
pop曲,卻在 Buckley的嗓音下頓時很有感覺。Tom Rush是唱Folk的,但他 唱Buddy
Holly 的老搖滾歌 Love's Made a Fool of You也是頗有一種老式放浪 之板眼。加拿大
歌手 Neil Young 唱加拿大民謠作者 Ian Tysan的 Four Strong Winds 果然很有北國的
友情﹑懷念的情致,當然不是 Brother four 這種美聲團 體所能表現得出的。詮釋別人
的歌最著名的例子,是 Nilsson唱的 Without You ,這首由 Badfinger團所作卻由
Nillson以幾乎是假嗓的高音伴著鋼琴唱出的淋 漓盪氣之感,使這歌高居榜上不下。

也有很多歌,或許太作者化﹑或者難度太高,被別人演唱出來總是及不上原 作者自己所
唱。我們很難想像 Dylan的 It's Alright, Ma 別人怎麼去唱它。而 即使有那麼人唱
Dylan的 Mr.Tomborine Man 及 Blowing in the Wind,又似乎 都唱得不錯,但還是
Dylan自己當年的原唱為最好。即使他日後演唱會中所唱也 達不到那種韻味了。Leonard
Cohen 的 Suzanne, Judy Collins 雖然最早公開 演唱,但仍不及
Cohen本人唱得好。Bruce Springsteen 唱 Tom Waits所作的 Jersey Girl 好則好矣,然
還是 Waits本人所唱更有味道。

由於耳朵是真正的依據,所以 TOm Waits的 I Wish I Was in New Orleans 實在太像我
們早年聽過的曲調。而 Dylan的 Love Minus Zero也很像我們童年便 熟聽之曲。至於
Dylan的 With God on Our Side ,曲調和 Kingston Trio唱的 The Patriot Game一樣,
結果索查下去,原來是一曲愛爾蘭老民謠。

七十年代初 George Harrison的名曲 My Sweet Lord出來時,我們便覺這曲子 似曾聽過
,會想:〞好像這是一條老歌,不是嗎?”果然,在1963年The Chiffons 合唱團(女聲
)唱過一首 He's so Fine ,是我們當年無意被灌入耳內之根源。 我們有這感覺,不錯
,然卻要到1976年美國的法庭判定 G. Harrison有剽竊之罪 ,我們才確知我們的記憶是
不錯的。

然則說了那麼多歌,我竟無意在我的指間握有並播放出來。我已不想如七十 年代般那麼
親密的靠近它們。一張 Bob Dylan的 Bringin It All Back Home , 好固好,我無法將
它放完。

我希望在外間不經意的聽到。在車行中。在咖啡店裡。在台北市那麼多的地 下穿越道裡
(大概不可能,唱得人太爛)。

或者在一個馬拉松式的大型通宵派對裡由DJ播放 100首搖滾名曲的場合下。 而這個派對
集結了數十個七十年代的青年,由夜晚八時到次日黎明,可以飲 酒﹑跳舞﹑談笑叫鬧。

若把所選的音樂截段自1966至1975這十年間,相信與我年齡上下差距兩三歲 者應不至於
不接受(須知七十年代的前期與六十年代末期是相緊連且又意韻相通 的,而七十年代的
最後兩三年己然與隨即進來的八十年代授受相親而終至推展出 〞雅皮〞一代之風貌)。
倘使DJ出其不意放出的第一首曲子是 Suzie Q,想來這 些七十年代諸君子也不會介意。
接著再放 Brown Sugar ( Rolling Stones ) 或 是 Break on through ( The Doors )
,或是 Layla ( Derek & the Dominos ) ,馬上時代的熱烈氣氛就出來了。有些節奏比
較不強烈的,像 Neil Young 的 Long May You Run,或完全清唱的像 Janis Joplin 的
Mercedez Benz自應適時 穿插進去。Jimi Hendrix的曲子濃得撥不開,或許需連放兩首,
Hey Joe 之後再 接著放 Wild Thing ,使樂器的鳴震狂飆至一個高度,如此再來一段
The Grateful Dead的 To Lay Me Down ,或是 Country Joe & the Fish 的Not so
Sweet Martha Lorriane,或是 Jefferson Airplane 的 Somebody to Love ,這樣漸漸
的,便 可令有些人若樂意順著這類音符去馳轉其想像力之太虛。

搖滾史上奏和著舊金山嬉皮運動之所謂〞愛的夏季〞( Summer of Love )的 一系列曲子
當然可以選放,Canned Heart這個團唱的 Going Up the Country 端 的是讓人有一種自
車窗移動的看著金門大橋的味道,像是愈行愈北,直要往公社 疏立的 Mendocino放逐而
去;雖然此曲聽來頗似汲源於死了幾十年的密西西比三 角洲藍調歌手 Robert Johnson
的憧憬北地名曲 Sweet Home Chicago ,然而 Going Up the Country一曲加上了長笛,
頓使曲風有了嬉皮情調下的迷濛。 The Mamas & the Papas 唱的 California Dreaming
當然也是象徵〞響往樂土〞的當 年重要名曲。此團的老大 John Philips 作的另一首歌
,卻由一曲歌王 Scott McKenzie唱紅的 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當也可以選放,無需因為他在搖滾史上份量太輕而不容。同理
, Eagles 的 Hotel California也可放,Deep Purple 的 Hush 亦然。

The Who 的 Baba O'Riley ,Lynyrd Skynyrd的 Free Bird,Traffic 的 John
Barleycorn Must Die,The Guess Who 的 These Eyes ,The Band的 The Weight自然都
是名曲,自然都適合放。乃在這是一個你在被動狀態下聽到歌曲的 場合,曲調之略顯熟
悉,總比冷僻者要來得合宜。於是 Van Morrison 的 Moondance 要比他的 Listen to
the Lion 要宜,Bob Dylan 的 Sad-eyed Lady of the Lowland 由於太長,再怎麼說也
沒有 Tangled Up in Blue 或是 Lay Lady Lay 適合。

The Doobie Brothers 的 Jesus Is Alright ,或是 America的 Ventura Highway 雖顯
輕巧,也還是比 Captain Beefheart的超現實吟唱要符合情勢。

許多合唱團我個人雖不十分認同,但在這種由DJ播放,不經意的聽入我耳 的狀況下,
其實也蠻好的,像 Locomotion ( Grant Funk Railroad )﹑All The  Young Dudes (
Mott the Hoople )﹑Shannon ( Fleetwood Mac )﹑Do It Again ( Steely Dan
)﹑White Bird ( It's a Beautiful Day )﹑Mississippi Queen ( Mountain )﹑I Wish
I Can Change the World ( Ten Years After ) ﹑Night of the White Satan ( Moody
Blues )。

另外有一些技匠,在器樂曲上頗有造詣,像 Jeff Beck﹑Carlos Santana﹑ John
McLaghlin﹑Al Kooper 等人,或可在多首人聲曲之後穿插一二,不時得有 間奏之效果。


曲子與曲子之間的扣接,當然是最重要的。有經驗的DJ往往能編輯得天衣 無縫。例如
前面提的 Tim Buckley唱 Pleasent Street,隨即緊接著唱 The Supremes的名曲 You
Keep Me Hangin' On ,這曲子一完,實可接 Lou Reed 的 Perfect Day ,因為每一段最
後,Lou Reed也唱道 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這兩首曲子的這一段話,其音符幾
乎一樣;或許是這段話的唸法,要譜成音 符便只有如此最能表達深情似的。C.C.R.唱的
Who'll Stop the Rain ,前奏像 極了 Scott McKenzie 的 San Francisco,放在一起或
有排比之趣。

或許那些超級搖滾曲,如 A Whiter Shade of Pale ( Procol Harum )或 Stairway to
Heaven ( Led Zeppelin ), 可能會被安排在最後幾首曲子中播出 ,顯出其壓軸之威力
,然也可以不如此。正好想起一件事,1987年紐約的 AM92.3 台,也就是 K-ROCK ,曾將
搖滾史上 100 首名曲倒著播放,當放進最後十首中, 我們就想,最後一首會是誰。結果
A Whiter Shade of Pale 是前五名中的一首 ,而 Stairway to Heaven 則是最後一首,
也就是第一名。

上面談了那麼多曲子(包括前列的曲名),是七十年代初我們對搖滾樂〞覺 醒〞之後或
多或少還能記憶留剩之物。這是一段我們青少年成長的過程。然則稍 早時,我們也曾是
迷迷糊糊的。

1965年 Bob Dylan唱紅 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而 The Byrds唱紅 Dylan 的
Mr.Tambourine Man,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聽的只是 Wolly Bully ( Sam the Sham & the
Pharoahs )﹑Hang on Sloopy ( The McCoys )及披頭四 的 Yesterday。

1966年我們還沒聽 Paint It Black ( Rolling Stones ),只聽 Secret Agent Man (
Johnny Rivers ) ;還沒聽 California Dreaming ( The Mamas & the Papas ) ,只聽
Listen People ( Herman's Hermits ) ;甚至沒聽 Donovan 的 Mellow Yellow,沒聽
Simon & Garfunkel 的 I Am A Rock ,只聽 Black Is Black ( Los Bravos
)﹑Somewhere My Love ( Ray Conniff & the Singers ) 以及那有名的 Guantanamera (
The Sandpipers ) 。   

  1967 年,是搖滾史上最重要的一年。Procol Harum的名曲 A Whiter Shade of Pale
在那年作了出來,The Doors 的 Light My Fire及 Break On Through 也是。而 Leonard
Cohen的 Suzanne,Van Morrison的 Brown Eyed Girl也是。 劃時代的合唱團 Velvet
Underground 及 The Jimi Hendrix Experience﹑ Jefferson Airplane也在那年湧出。
而 Tim Buckley的 Goodbye & Hello唱片也 出自1967年。當然,我們還不懂這些。我們
聽的是 To Sir With Love ( Lulu )   . ﹑San Francisco /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ead ( Scott McKenzie )﹑Massachusetts ( The Bee Gees ),以及
Goin' out of My Mind / 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 The Lettermen )。     


1968 年我們聽 Kiss Me Goodbye ( Petula Clark ) ,聽 Suzie Q ( C.C.R.) ,聽
Angel of the Morning ( Merilee Rush & the Turnabouts ) 以及 Love Is Blue (
Paul Mauriat )。1969年,聽 These Eyes ( The Guess Who ) ,聽 This Magic Moment
( Jay & the Americans ) ,也聽 Dizzy ( Tommy Roe )及 Proud Mary ( C.C.R.)。還
有 In The Year 2525 ( Zager & Evans ) ,Sugar Sugar ( The Archies ) ,Baby,
It's You ( Smith ),Smile a Little Smile for Me ( The Flying Machine ) ,Na Na
Hey Hey Kiss Him Goodbye ( Steam ) ,當然也聽 Early in the Morning ( Vanity
Fair ) 以及 Venus ( The   Shocking Blues )。這樣聽下來,你知道,也差不多該到
一個轉變點了吧。也於 是七十年代一來臨,我們委實對坊間的 Knock 3 Times與 Close
to You 等曲子 氾濫之時,一種對多年來身旁朝夕與共的各種社會樣貌從心底生出強烈的
反對, 而在音樂上,也推衍出一種憤世嫉俗﹑強作區分的態度。

  當這種念頭堅固成形,也正好是許多我們人生態度正好要確立的年齡。故在 那個年代
連穿著也要與文化不同道之輩去故作分野。我自認不是全面西化的薰陶 者,但再怎麼說
也更不是〞五四〞的愛國追隨者;既看輕那一派研究民國文人之 眾,也不可能傾心什麼
李叔同﹑徐悲鴻那一套,當然〞現代唐裝〞(那時開始流
動湧行)是不能穿的,Polyester (混紡)衣褲﹑塑膠底皮鞋也是不可上身了。 甚至去
的場所,或是交往之人,也不自禁顯出我們文化的微微排他性。比方說, 我那時不大容
易和研作陶藝的人認識上,或是當八十年代初台灣有茶藝館之創立 ,我也是那種不怎麼
會主動進入的人,雖然陶瓷技藝與飲茶我完全沒有排斥之感。

這就是我這種搖滾青年在七十年代不自禁會推衍出的一條路數。 而這條路數之逐漸形成
,老實說,還應該從更早(如六十年代﹑五十年代) 說起。

先隨便說一首歌,這歌我前幾天在一朋友家聽到,他以九十九元之類價錢買 的一張老歌
集成CD,歌名叫 Itsy Bitsy Teenie Weenie Yellow Polka Dot Bikini,是1960年
Brain Hyland 唱紅並上榜的歌。三十年前大街小巷聽見它時 ,所有的女孩子幾乎都紮著
馬尾巴,三十年後的今天,紮馬尾巴的是男士。我從 來只是在公共場所聽見這歌,故我
的感覺應該與大部份不經意聽過這歌的同時代 大眾是一樣的,也就是我們根本不知英文
說的是什麼,只知道這些字詞的音節十 分鮮明的令你印象深刻,(這類很〞音節〞而很
不〞意義〞的字組之歌,尚有 Be-Bop-A-Lula (1956)﹑Shimmy, Shimmy, Ko-Bop (1960)
﹑Da Doo Ron Ron (1963)﹑以及那稍後在台島還造成微微不便的 Guantanamera (1966)
)而歌詞之 外的旋律與節拍才是最主要打動我們沈寂無色的當年台灣生活之東西。而這
還不 是一首曲調多麼柔美或是多麼容易令人哼之上口的抒情曲(如1957的 Tammy或
1959的 Goodbye, Jimmy, Goodbye)。但 Itsy Bitsy 這歌的活潑節奏,已使我 們遙遙
想像,覺得美國之奔放﹑之過癮﹑之 fun。雖然我們於美國一無所知,童 謠中所唸的〞
中國童子軍,美國橡皮筋,英國大老鷹....”並不能點出橡皮筋下的美國是樣什麼東西。


這一類我們〞側聞〞的搖滾歌(在我們主動去〞聽〞﹑去〞買唱片”之前) 實在已太多
太多,與 Itsy Bitsy 相近時期的 Dream Lover ( Bobby Darin ), Come Softly to Me
( The Fleetwoods ) ,Oh Carol ( Neil Sedaka ),Tom Dooley ( The Kingston Trio
) ,Michael ( THe Highwaymen ) ,以及那首吉 他演奏曲 Sleepwalk ( Santo and
Johnny ) 等,早在我們的耳中縈繞了不少次 ,想想看,那時我還沒在課堂上學舒伯特的
〞菩提樹〞,而我的肚子裡還有蛔蟲 呢。

二十多年前即使演員孫越,在晚會上玩票唱首歌,他會唱〞告訴蘿拉我愛她 〞(英文歌
Tell Laura I Love Her之中譯)。而魏平澳則愛唱 Day-O這首歌之 中譯〞香蕉船〞。
這便是我們幼時的音樂環境。台灣,一個搖滾樂完全沒被封鎖﹑毫不故步自 封的一塊全
新的自由野土。

一九六二年,中華商場建成,隨後它竟在台灣近代搖滾史上變得如此重要。 它是音樂的
大播放場,根本就是流行歌的每日嘉年華會。假如是六十年代中期中 華商場的夏天,人
們身穿香港衫( Hawaiian Shirt ),騎樓裡流出了 Ventures 的吉他單音演奏的衝浪音
樂,這種南國情調,奇怪,和台灣完全搭合,我們沒有 南太平洋式的 Mai Tai調酒可喝
,有的只是王大有的桂花冰鎮酸梅湯,當然我們 也坐籐椅,也在竹籬笆及椰子樹影間受
襲著暑風的吹拂。

中華商場的〞信〞座一樓,是喜好音樂的年輕人天堂,二樓則還有老人的清 茶館。唱片
在六十年代初期便很快由〞環球〞那類的小張黑片擴大成大張的〞檸 檬〞片(綠色軟塑
膠)及〞橘子〞(紅色軟塑膠),於是唱片工業之蓬勃,呈顯 出流行歌市場之廣大。六
十年代中期後,〞檸檬〞﹑〞橘子〞又變成黑色了。

倘若以1967年來說,你經過哥倫比亞,它正放著 To Sir with Love ( Lulu ) ,走沒幾
步到了米高梅,它可能在放 There's a Kind of Hush ( Herman's Hermits ) ,再走幾
步,又有店裏在放 The Letter ( Box Tops ),或是 Georgy Girl ( Seekers ),又或是
Sugar Town ( Nancy Sinatra ) 。放個幾句,換另 首歌,再聽個半分鐘,確定沒有跳針
,再換放下個顧客要求的唱片。這便是中華 商場,全部是音樂;不一會,後面會傳來火
車馳過的轟隆,交雜在一起,嘈雜卻 又伴隨著旋律,是這樣的喧鬧,又這樣的怪異,那
真不愧是當年台北的奇特生命 力。你即使在中華商場的公廁裏撒一泡尿,也可有同時兩
三首歌替你伴奏。而你 在〞新生〞(火燒後改叫〞新聲〞)戲院排隊買票,也偶能由街
對過傳來經過層 層氣流之後變調的歌聲。

中華商場由建到拆,有三十年生命,而這〞信〞座樓下擔負了至少二十多年 台灣〞流行
歌唱片大本營〞的重任。 事實上,中華商場興建前,中華路就有好一些唱片行了,像米
高梅﹑哥倫比 亞﹑遠東等這些老字號早有了。就像中山北路的愛爾,以及外縣市如台中
的好萊 塢,台南的福盛﹑天樂,新竹的第一,嘉義的美樂美,高雄的美音,彰化的火冏
樂....等算是六十年代初期比較大的唱片行。這只是說明台灣的音樂空氣一向便 很充足
,尤其在五十年代中期西洋流行歌尚未空降台島之前,古典音槳也是唱片 行的貨源。 電
台之播放,及歌本之印行,也是頗具氣候。六十年代初期,空軍電台每晚 九點半至十點
的〞熱門音樂〞,由費禮主持;幼獅電台每晚七點半至八點的〞青 樂〞,由力軍主持。
許多人是自收音機裏聽到美國當年也在風行的曲子,在偏遠 的這隅小島上。

歌本,是為了看著學唱。比較不是閱讀詞意的。比較早的,有〞皇冠歌選〞 ( Hit Songs
) ,五十年代中期就開始出版。五十年代末期,有四海出版社的〞 風靡之歌〞(英文也
叫 Hit Songs)。稍晚的有〞中廣西洋暢銷歌選〞( BCC Song Hits )。這些歌本,現在
想來,當年台灣的英文概念稱得上頗顯雛形。且不說搖 滾樂一向就扮演英文發音教育的
絕佳輔助教材。中廣歌選的編者叫亞瑟,皇冠歌 選的編者,叫費禮,從幾種線索來猜度
,這費禮當可能便是平鑫濤。皇冠歌選早 期不知以何種狀況來經營,因為它常常更換信
箱號碼,一下子郵箱在高雄,一下 子郵箱又到了松山,再一下子到了南港,然後又跑回
了台北。四海出的歌選,則 一直是固定的昆明街地址。

還有一種歌本,是來自香港的〞歐西歌選〞( O.K. Hit Songs ),比較完備 ,尤其是後
來出的合訂本,計有四種:(1) 1 至39集合訂本(1959出)。(2) 40 至
100集合訂本(1961出)。(3) 101 至 175 集合訂本(1965出)。 (4) 176 至 220集合
訂本(1967出)。我不知現在能否在香港的舊書店找得到?因這書必 是當年書報攤上的
小書,向來不印地址的。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在中山北路西書店翻印的 Bob Dylan等人的歌本, 當然更不足
為怪了。試想翻印英文歌本的傳統是起自五十年代。   

由這種種文化過程看來,做為一個台灣的都市孩子如我,其自幼會自謎語本 上唸〞一隻
狗,沿壁走,打一槍,會開口。〞到看〞東方少年〞﹑〞漫畫大王〞 這類兒童刊物,到
蒐集〞白雪公主泡泡糖〞的三國誌畫片(集滿一百號可換一輛 腳踏車,然其中有幾個號
碼硬是遍蒐不得,像六號〞龐統〞),到在學校買防癆 郵票﹑買紅羽毛....如此逐而漸
之,終致到少年時代去聽搖滾樂,委實說得上有 其一脈淵源之使然。

這種在童年即被編設﹑薰陶的文化習尚,亦即將益智與遊嬉融於一爐的各式 活動,造成
很多學子後日一張一張的買唱片﹑一遍一遍的埋頭聽它,顯出其自然 結果的充分性。

這種〞益智與遊嬉合一〞之舉,其在三十年前台灣,當然還包括聽廣播劇﹑ 看租書店的
武俠小說(或言情小說)﹑看西部片(美國的)﹑看劍道片(日本的 )﹑看武俠片(如
〞港聯〞的,這造成在對比下,隱隱認為自家產品確有不如外 國所產的一分自卑)等等
。若加上下棋(象棋﹑圍棋﹑陸軍棋)﹑打圓牌﹑打彈 珠﹑玩兀王仔,打籃球(〞鬥牛
〞﹑糸秀〞滿堂〞,甚或組隊去賽〞自由杯〞) ,甚至到後來打彈子這些個涉及到高下
輸贏或甚至涉及賭注的局賽,更或多或少 描出了〞益智與遊嬉合一〞其難免的言外之意


六十年代中期以來,台灣學子一方面被賦予繁重的課業之強壓,所謂正統的 〞益智〞,
一方面社會上又流溢著一分寄情江湖的空氣(看武俠﹑混太保﹑吐髒 話),所謂地下的
〞遊嬉〞;這兩種力道,使得我們日後即使迷上了搖滾樂這種   有些地下意味的餘興
,雖即頗有叛離正軌的一絲竊竊快樂,卻不自禁要去將它〞 學術化〞,這也不失是台灣
強制教育下的一股巨力。

七十年代我見過太多乖小孩,留著長頭髮,架著深度眼鏡,埋頭狂聽搖滾樂 。這是他們
能做的最大之叛逆,溫和的叛逆。而他們所聽的,也是最深入﹑最癡 迷的,甚至有點像
一個 nerd (書呆子)。這類人,並同極迷電影的一大票〞影 癡〞,兩者皆是很能引經
據典﹑談掌故如數家珍的一群七十年代特有人種。這也 是很突出的一椿七十年文化現象
。六十年代是沒有的。

在早期,六十年代中期之前,搖滾樂一來是都市孩子才有之事物,並且,它 的主要聽眾
,是外省人。尤以那些空軍飛官或專修班的學生,奇怪,更是忠實的 擁護者。有些空軍
飛行專修班出來的軍官,後來有的日後到了美國洛杉磯,不管 是做房地產或是賣房子,
假如你問他聽什麼,他說:〞Elvis Presley ”。

  另有一現象,那些迷聽 Oldies (老歌,也就是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初 期的流行
曲)的聽眾,往往不大聽六十年代中後期及七十年代前期的搖滾樂。這 也說明了文化的
時段現象。

台灣,海盜王國,使得青少年可用極低廉的價錢廣買各式各樣翻版唱片,這 造成一個台
灣孩子聽搖滾樂往往比美國青少年還聽得廣。台灣少年擁有八百張唱 片的,比比皆是,
美國少年若有個超過一百張之收藏,卻已是不容易。

現在講的台灣這數十年的搖滾樂聽歌小史,是這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小島上中 國人的文化
氣候中好些個重要或不重要的瑣事。而這些事體,在隔著海峽另一岸 的大陸,自一九四
九年以後,是完完全全沒有的。

且提一段軼事。一九七三年青年節那天,我們幾個學電影的同學跑到台中去 看唐書璇拍
〞奔〞這部電影。中興大學校園裏佈置了很多自行車和身穿藍布衣褲 的青年男女,顯得
像文化大革命時的一處場景。在某一空檔中,任攝影師的張照 堂和我們聊起了一節劇情
:當這些逃奔到接近香港邊界近處的紅衛兵,開始聽收 音機,聽著聽著,終於聽見自由
的音樂──搖滾樂。一個紅衛兵說:〞有了,有 了,是 Jefferson Airplane 。〞張照
堂說原來唐書璇是這樣編的,繼而覺得 Jefferson Airplane這個團或不夠 popular,終
改成 Beatles。

我不知即使在廣東的南端,大陸人民當時是否能經由收音機接觸自由地區的 搖滾樂,一
如這部電影(此片後來我一直沒看到)所描述,但我想整個大陸實是 沒有搖滾樂的。

可以說,1949年之後,搖滾樂成為台灣與大陸全然分野的一大絕對之物。

自此,大陸人不會對五﹑六十年代那些用假音柔美唱出的 Corina, Corina 或 Surfer
Girl產生一種虛幻憧憬之念。也不會由貓王的手勢及搖腿法來體知那 些看似毫無實體意
義卻是人生中或許極豐蘊的一分意思之動作。

於是,經過了二十年,到了七十年代,兩岸青少年的走路步法都有了不同。 經過了四十
年,到了九十年代,則可能有太多的東西都極端的相異了。

我想這可以解說一種〞文化模仿〞的例子。搖滾樂只是一個例子,搖滾樂在 台灣之所以
完全流溢,極可能造成經由這潛移默化的文化模仿,使得台灣對於美 國或西方各層事態
更具有一種潤滑簡易的參入能力。 這就一如語言的狀況。近﹑二十年來我們在各處聽見
許多東方國家(甚至非 英﹑美﹑德等國之西方人)的人說英文,皆有一種感覺,便是總
顯他們沒有台灣 的人說得腔調正。即使香港人的英文普遍程度高於台灣,然他們的廣腔
英文會說 Let's go to a movie 啊,這一個〞啊〞便令人啼笑皆非,有一種〞蓮蓉包〞
感 。又他們說 pork chop,竟是如此的斬釘之速。北京的英文則有一種嘴巴張不開 的那
種捲著唇舌的綿軟味況。日本人說L成 elo的那一套,更是不用說了。 大體言之,台灣
的英文則較沒有本方本土之腔。我經過一番觀察,相信有一 個原因是,在於我國各省之
方言在經過一次國語統一的運動之後,再去進入下一 波的學習英語之過程,當能濾淨出
一種較易標準及掌握的正確英文腔調。

搖滾樂自五十年代中後期之突然空降,在微弱的收音機裏 Paul Anka喊情叫 愛尚還是伴
同著路巷中有穿著長衫的人吐出一口釅痰之古代環境,再一直到七十 年代末期,這二十
年之間,實是西方(或說〞美國〞)風潮在台灣逐漸演形成某 種氣候的最重要一段時光
,而台灣的那時代孩子之文化人格塑形,與那變動萬千 的歲月極其相關。有一首歌〞空
氣中的某種東西〞( Something in the Air ), 由一個七十年代初才一出現就消失的合
唱團 Thunderclap Newman 所唱,這歌名 的意思,的確合乎台北六﹑七十年代的奔動變
革,是一種你隨意走繞一下街頭便 能著著實實嗅得到這世界是怎麼一回事的氣息。啊,
那種台北!這首歌詞中一段 說:

We've got to get together sooner or later , Because the revolution's here .
(遲早我們必須聚在一起,因為革命正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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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The unknown SPACE bbs.mit.edu.[FROM: 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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