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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绿卡申请期间失业,回国问题:NIW优越性
目前,许多国际留学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工程师都担心自己在美国的工作前景,及 如何解决绿卡申请期间失业,回国问题。导致一些想申请绿卡的人错误的人为只有放弃 申请才是唯一出路。又有许多人由于事先计划不周,被公司裁员后不等不中断绿卡申请 而返回中国。
由于近来我们收到许多类似的询问,所以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多年成功经验总结出的几 种解决办法。
1:尽早筹划自我绿卡申请,争取在校期间得到-140 批准
目前,在大专院校的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稳定性较高,因此是递交绿卡申请的 好时机。如果在离开学校时已经得到-140 的批准,则为不仅自己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 竞争条件, 因为目前许多公司和研究机构都希望求职者不需要依靠雇主申请绿卡。还 为自己最终得到美国绿卡创造了很大的回旋余地。其原因如下。
从递交I-140 申请到得到I-140 批准最好有一段相对稳定的工作,包括博士生和博士后 的研究工作。这是因为如果移民官发出补充文件通知,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其 工作成就以及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如果申请人接到补充文件通知时仍然在本领域中工作 ,并且其工作对国家利益有直接影响,则可以更有力的回复移民官发出补充文件通知。 但是如果此时失业或赋闲,或者已经转行去其他领域工作,则增加申请失败的风险。
得到I-140 批准后,则为自己开辟了回旋余地。许多得到-140 批准但是经历了短期失 业,转行,回国的申请人,最后都顺利得到绿卡。
短期失业:我们一位客户,在作博士生和博士后期间抓紧时机,请我们帮助他顺利申请 了EB2NIW. 得到批准后不幸碰到课题组研究经费告罄,被迫离开实验室,并根据他配偶 的H1B 身份转换为H4. 后来,当他可以递交I-485 申请时,又找到一个博士后位置,并 得到工作证明信。他全家的-485 申请都顺利通过。
转行:我们在作法律研究时得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作生物研究的 博士后EB2NIW 申请 人在得到-140 批准后递交了I-485 申请。但是在等待 审理期间,她失去了研究职位, 只好用工卡到一家餐馆打工。后来移民局因此否决了她的I-485 申请。她在上诉时又找 到一个博士后生物学研究职位,移民局上诉办公室批准了她的申请,并特别指出,过去 移民局否决她的I-485 是正确的,因为当时申请人确实没有在她的专业领域中继续工作 。而上诉办公室改变了移民局的否决也是正确的,因为此时她又回到她的专业领域工作。
可以看出,得到-140 批准后,转行的回旋余地相当大。
但是,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则通常失败。比如,很多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博士生在校期间 没有递交绿卡申请,毕业后到金融公司工作。到了金融公司后才开始考虑申请绿卡问题 。劳工审查的程序很难,因为金融公司大量裁员。此时再递交EB2NIW 风险极大。移民 官通常会从两个法律要求上提出诘问,并否决申请。一,申请人是否继续在本专业领域 服务,二, 申请人如何证明其工作不仅仅是为金融公司赚钱。
回国:我们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了很多博士生博士后和研究人员在得到 I-140 批准后 回到中国申请绿卡。
在 I-140 批准后,有两种不同绿卡申请方式,一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即通常所说 的 I-485 申请。二是到长期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注:如果有移民签证 名额,可以同时递交140 和485。但此非本文讨论范围。]
例如,有些客户因为研究,家庭,或工作原因,希望在EB2NIW 批准后和等待排期期间 在中国居住一段时间。我们为这些客户直接向美国移民局要求将我们客户的 I-140 批 准书通知美国驻广州领事馆。我们的客户在排期到达和两年回国服务期满后到美国驻广 州领事馆直接申请全家绿卡进境。他们需要证明到美国后继续在本领域工作并为国家利 益服务。比如,一个大学实验室的有意提供研究职位的信,等。
两种绿卡申请方式可以互换: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和到长期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申请 移民签证,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转换。
比如,一个EB2NIW 申请人在递交I-140 时计划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但是在得到批准 后需要等待排期,不能立刻递交调整身份申请。而在等待排期期间想回国工作,或由于 失去美国工作机会,不得不回国寻找机会,可以通过向移民局申请,请移民局转换为到 长期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当排期到达后,持证明到美国后继续在本领 域工作并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信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即绿卡。
2:避免依靠美国雇主申请绿卡的局限性,认识EB2NIW 自我申请绿卡优越性
由于美国劳工市场动荡,如果继续计划依靠美国雇主以劳工审查的方式申请绿卡,则风 险极大。其一,很多公司因为裁员,不再符合劳工部关于为雇员申请劳工审查的资格, 所以冻结递件。其二,即使劳工审查已经批准,在等待排期期间如果离职,经常造成前 功尽弃。
比较之下,EB2NIW 申请具有很大优越性。特别是在I-140 批准后,等待排期期间,如 果想回国工作或研究一段时间,只要当排期到达后向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馆证明,拿到绿 卡到美国后继续在本领域工作并为国家利益服务,就有很大希望如同我们其他走这条成 功之路的客户一样,顺利拿到绿卡。
可见,绿卡申请过程有很多技术性问题,需要得到有经验的律师帮助您周密筹划。
以上为撰稿人对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 依据。
如果读者希望申请绿卡并得到我们的法律服务,可以将履历,citation 数目Email 给 我们: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我们律师事务所提供首 次免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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