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分类讨论区
未名形象秀
未名黄页
新闻中心
精华区
未名博客
俱乐部
活动
共享
网络电台
 ◇ 在线[17380]  
 
移民专栏首页 -> 戚博雄律师专栏 -> 文章
移民首页
移民/签证信息
移民新闻
相关讨论区
戚律师:在美期间注意保持合法身份
作者:戚博雄律师     发文时间: 2009年05月14日 17:46:11
美国的移民法对于外国人的有诸多限制,尤其是规定你在美国逗留期间必须有合法的身
份,否则的话,在以后出境再次签证,或者办理绿卡时都可能会有问题。移民法根据你
在美国非法逗留的天数不同,都会有不同的对待结果。

非法逗留的定义:
大部分的读者都是在国内的美国大使馆取得各种合法签证,抵达美国的,因此不太会存
在非法入境的问题。然而,入了境以后,有些读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在合法身
份到期之前,延期或者转换成其他合法身份,从而开始了非法逗留。

3年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国超过180天而少于1年,他在还没有进入移民法庭程序之前,
自愿离开美国后,他在3年之内不能进入美国。

10年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国超过1年,他在自愿或者被遣送离开美国后,10年之内不能
进入美国。

永远不能入境:
如果某非移民非法逗留美国超过1年,通过非法入境的方式再次进入美国,将永远不能
再入境美国。但是他却可以在10年以后,通过申请豁免,从而再次合法进入美国。

另外,当你非法逗留美国的时候,如果你向移民局申请了一个转身份或者延长身份的申
请,那么在移民局审理你案件的这段时间内你是不算非法逗留的,在移民法上称为“
authorized stay”。

举例来说,一位H-1B员工,在2008年10月1日通过持有有效期3年的H-1B签证进入美国,
然而在2009年1月5日,他被公司裁员了,那么他从2009年1月6日开始,就属于非法逗留
了。在2009年4月5日,他又找到了新工作,并且递出了新的H-1B换雇主申请。因此,在
2009年4月5日开始,他就没有继续非法逗留了,因为他的身份属于 “authorized stay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即使批准了他H-1B换雇主的申请,也会要求他去海外签
证再回来。但因为他非法逗留的时间没有超过180天,他还是可以从海外取得H-1B签证
回来美国的。

如果某非移民申请了职业移民的第一、第二、第三或者第四类中的宗教移民申请,他的
绿卡申请不会受影响,如果他的非法逗留、非法打工、或者违反他的合法身份的总共时
间没有超过180天。

我们建议读者在等待绿卡的过程中,保持住自己的合法身份。如果有任何影响身份的问
题,尽快咨询自己的移民律师,寻找对策。

***博雄联合律师事务所擅长办理各类移民法律事务,尤其是高科技职业移民,如杰出
人才绿卡(EB-1A)、优秀教授/研究人员绿卡(EB-1B),跨国公司经理绿卡(EB-1C)
,国家利益豁免绿卡(NIW)、劳工纸申请(PERM)、专业人员工作签证(H-1B),杰出
人才工作签证(O-1),投资移民(EB-5)。如有法律问题,请与我们律所联系。***

博雄联合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Steve Qi & Associates
388 E. Valley Blvd., Suite 200
Alhambra, CA 91801
Toll Free: 1-888-386-9878
Tel: 626-282-9878
Fax: 626-282-8968
Email: [email protected]



[快速返回]
赞助链接
forex
NUAA
电子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www.youzigift.com
未名交友
将您的链接放在这儿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权政策
版权所有 - 未名空间 - 中国大陆站(mitbbs.cn)- since 1996
京ICP证041137号